行程特色
【中越边境跨国景点】带您走进中越边境山水画廊,让您暂时忘却那都市樊笼里的压力与纷扰,重返大自然的氧吧中做一次深呼吸,走一趟释放心灵的旅程。《花千骨》取景地
★逛中越边境的越南特产小商铺。
★来回全程高速,行程轻松,路线十分休闲舒服。
★纯玩品质团,全程无购物,无任何强制消费。
【德天瀑布】仙境原来非梦幻,随风飘落在人间——被《中国地理杂志》评为“中国最美丽的瀑布”,远观德天瀑布,见证天作之合,近看德天瀑布,体验磅礴之美;在瀑布底下尽情呼吸负氧离子的味道,体验天然SPA,最天然的瀑布面膜,让肌肤自由的呼吸。
【明仕田园】明仕田园山水之间皆是稻田,眼光所及皆是绿色。在绿色的之中,到处点缀着情态各异的山峰。在山峰点缀下的绿色之间,静静地流淌着弯弯曲曲的清清小河,仿佛是翡翠的碧玉。清澈的河水中,是缓缓飘动的柔美水草,无数的鱼儿自由自在地徜徉在水草之间。几只鸭子游过,泛起无数的涟漪,打碎了山峰宁静的倒影并扩散到岸边。岸边是一簇簇葱茏的毛竹,三五枝纷批的枝叶倒映在河中,那是苏氏独有的"竹外桃花三两支,春江水暖鸭先知"的画图。在落日的余晖中从山间露出的夕阳染红了小河,小河泛着金色的光芒,格外的美丽!
行程安排:
F1/德天瀑布1日游(可进可加) | |||
特色: *领略具有异国情调神秘奇特的边关民族风情,带您走进中越边境山水画廊,在大自然的氧吧中做一次深呼吸; *特别赠送:矿泉水、“壮王宴”特色晚餐、影视拍摄基地-壮家古寨。 | |||
日程 | 行 程 安 排 | 用 餐 | 住宿 |
D1 | 南宁-大新-明仕村-德天瀑布-硕龙-南宁 6:50集合地点南宁市朝阳路84号银河大酒店门口(接团旗号“德天专线”)集中,07:00集合地点乘车前往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行程距离约200公里,车程约3小时),抵达明仕村后您可自由漫步欣赏明仕村周边田园风光,这里山明水秀,风光俊朗清逸,恍如隔世般的美好,素有世外桃源、“隐者之居”的美誉(游览时间不低于90分钟)。午餐后乘车前往国家特级景点--【德天跨国大瀑布风景区】(行程距离30公里,行驶时间40分钟,游览时间不低于90分钟),徒步进入景区游览亚洲第一大、世界第四大跨国瀑布,瀑布由【中国德天瀑布】和【越南板约瀑布】相连构成,横跨中越两国边境,宽208米,落差70米,纵深60米,三级跌落,雄奇壮阔!而后徜徉于【清代53号界碑】旁边贸小集市或于新旧国界碑前拍照留影。参观影视拍摄基地--【壮家古寨】,这里是当地保存最完整的原生态壮族杆栏式古村寨。走进观光村寨看到屋舍俨然,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游览时间约30分钟),尔后享用“壮王宴”特色晚餐。乘车返回南宁(行程距离约250公里,行驶时间约3.5小时),22:00后抵达朝阳路84号银河大酒店散团,结束愉快的旅程!(温馨提醒:风景区内集市、电瓶车(单程10元/人)、竹排(30元/人)非团队旅游中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导游不作推荐。) | 中晚餐 | 无 |
自费项目推荐与说明: 1:明仕田园竹排(游览时间约90分钟):乘坐竹筏漂游悠悠明仕河,欣赏清丽脱俗的山水田园风光,游览壮族民居博物园、影视拍摄基地,还可欣赏到少数民主风情表演。 说明: 1. 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参加的自费项目,以上所有报价均为包括导游司机服务费、车辆燃油费、景区门票、竹筏等费用构成; 2. 此为价格为综合报价,所持有优惠证件的游客不再享受门票优惠政策(如老年证、教师证、导游证、军官证、学生证等)。 | |||||
购物安排 | |||||
日期 | 购物店名称 | 商品信息 | 停留时间(分钟) | 备注 | |
第1天 | 大越乳胶垫 | 乳胶制品 | 90 | ||
说明:根据当天行程安排。 | |||||
导 游 | 当地中文导游服务 (当地落地为散客拼团,接、送及行程游览期间均不保证是同一导游和司机服务,请您知晓并谅解!) | ||||
交通 | 空调旅游车(1人1正座) | ||||
门票 | 含行程内景点第一道门票,不含景区内单独收费的小景区或景区内需要另行收取的小交通费用; | ||||
导游 | 普通话导游服务 | ||||
用餐 | 2正餐(正餐15元/人,八菜一汤,十人一桌,如用餐人数不足十人一桌,餐厅将根据实际人数酌减菜量); | ||||
保险 | 当地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意外保险、航空保险等,建议客人自行购买) | ||||
儿童 标准 | 儿童价标准:身高1.4米以下,只含往返车位、半价正餐、导服费,超高门票自理。 | ||||
报价 不含 | 1.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2. 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酒店押金,单间差或加床费用; 3. 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自费选择的项目。 | ||||
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且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自费旅游项目及购物活动,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相关约定:
1.乙方特别提醒甲方,乙方所推荐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一定适合所有旅游者参加。请甲方根据自身情况以及需求, 在“自愿自费”的前提下选择参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甲方参加。
2.乙方所选择推荐的购物场所,均为当地合法经营企业,甲方自愿消费。
3.甲方在购物时应当充分了解店铺的退换货规则,索取并保存消费凭证,以作为保障合法权益的依据。甲方提出退换货主张的,在购物后30天内,应依据购物场所的退换规则,乙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自行前往不在本补充协议中所列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乙方不承担应有的协助义务。
4.乙方推荐的有些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是有限定最低人数以上参加的团队价格,如果报名参加人数未达一定数量时,则收费价格将视参加的人数而作相应调整或无法成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列的各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已包含司导服务费、门票费、附加用车费及相关预定手续费、讲解费用等。甲方已明确知晓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收费标准及活动时间等,且完全理解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参团人数限定。
6.甲方交付自费项目费用后,如遇天气、突发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无法成行时,乙方将退还相关费用,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 本协议约定下,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 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 如在团队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则相关费用交组团社。
8. 甲方参加非乙方安排或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的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签署本补充协议书之前,请甲方务必要仔细阅读且知晓全部内容;并在乙方人员向甲方详细说明本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告知;且甲方已明确知晓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协议内容,并愿意接受与遵守约定后再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乙方特别提醒甲方签署代表人:签署本补充协议的甲方代表人,对自身的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有代表其他旅游者行使上述权利和承担负责将本补充协议全部内容转告未签名旅游者的责任。同时,须承担未签署者行使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后果,承担未参加签署旅游者与乙方因本补充协议内容发生的一切纠纷的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乙方授权签字代表,甲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双方同意本协议以双方签字即生效。
自费项目:
具体时间 | 项目名称和内容 | 优惠价格 (元/人) | 项目时长 (分钟) | 备注 |
年 月 日 | 明仕竹筏游+博物馆 | 160 | 90 |
购物场所:
具体时间 | 购物活动名称 | 商品信息 | 项目时长(分钟) | 备注 |
年 月 日 | 大越乳胶店 | 乳胶制品 | 90 |
1、为提倡环保生活,酒店不保证提供一次洗漱日用品,建议客人自带有日用品,舒适环保旅游。
2、我社保留将全程线路进行调整的权利,但保证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接待标准。请认真听从导游安排和警告。自由活动时间请依据导游警示安排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一旦发生问题请与导游及时联系,我们尽快帮您协调处理。
3、游客在行程活动和自由活动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来自主决定,老人和孩子应有家人陪同,不能单独活动,游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团队的具体准确的出发时间以出发前一天导游通知为准。建议出发前通过上网、电视等媒体了解旅游目的
地的天气状况,以做参考,准备出行衣物。自备防晒防寒物品和一些简单的常用药品;因气候条件与环境都
与日常生活的不同,建议随身准备点自己平常用的药品及治疗腹泻、治疗过敏的药品,以防水土不服或不适
等问题。由于行程主要以步行为主,请着装轻便,穿平底不打滑的鞋。活动中注意安全、环保,全程请严格
听从工作员安排和指挥,在有警示情况下,发生问题,旅行社方只负责协调。
5、请自行保管好个人物品,因团队人数比较多,如果由于个人问题发生财产丢失,需自行承担责任。游客需要注意个人安全,尽量不要与别人发生冲突,爬山、涉水项目评估自己承受能力时再参与游玩,如果一旦发生人身意外伤害,需及时通知导游协调处理,及时报保险,如游客在事后超时或行程结束后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团队旅游意外保险索赔权利,我社不予协调解决。
6、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台风、洪水、恶劣天气、塌方、道路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因素,造成交通、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等,一切非旅行社所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团体滞留及所产生的费用由游客自理。
7、本活动35人成团,不足人数提前2-3天通知,退全款或延迟到下一期,组织方不承担责任。如游客临时取消出行可找人顶替或组织方协助安排人员顶替,如无人顶替,费用不退。
8、出团当天如临时增加人员,必须要经旅行社同意方可增加,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我社将拒绝客人上车。并承担因额外增加人数所产生的车费及其他费用。如私自增加人员,在出团中发生任何事情与旅行社无关。
9、因散客利润薄弱,一律不提供发票和成本票,如需开发票请另加税点费用,望谅解,谢谢!
10、因行程出行有爬山徒步,本线路行程有不确定因素,故不接受孕妇参团,报名时请仔细查看。
11、我社以客人在旅游当地填写的意见表为准,若团队在进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提出,以便在当地及时解决,若当地不能及时解决,我社将在当地备案。若在当地无备案的投诉,视为无效投诉,回来投诉恕不接待!
报名联系:
公司座机报名:0771-5462020
旅游报名一:13277764168 小韦
旅游报名二:13277724168 小曹
旅游报名三:18076586998 小良
团体报名::18077191998 谢经理
以上手机/微信同号。
报名地址:
1、广西南宁银海大道275号二楼
(地铁2号线大沙田站 D出口即到)
2、广西南宁中山路99号金外滩大厦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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